公告日期:2018-01-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无锡东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本公司”)与无锡东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领智能”、“挂牌公司”)于 2015年 6月18日签署了《无锡东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挂牌之财务顾问协议》(以下简称“《推荐挂牌之财务顾问协议》”),东领智能同意委托银河证券担任其挂牌的财务顾问,为其提供专业服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东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
月25日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由东领智能委托银河证券担任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和持续督导项目的主办券商。东领智能于2016年7月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自东领智能挂牌至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以及双方签署的协议条款,为东领智能配备符合规定的专门督导人员,协助挂牌公司管理层熟悉和理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挂牌公司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东领智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持续督导期内,东领智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治理运行情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东领智能已向银河证券支付完毕全部持续督导费用。
根据东领智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等自身情况的需要,经银河证券与东领智能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无锡东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挂牌之财务顾问协议>及<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附生效条件的终止协议》,自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银河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