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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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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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五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内物联”、“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挂牌报告及股票公开转让的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我公司”)对英内物联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英内物联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安信证券推荐英内物联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英内物联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英内物联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2022 年 1 月 6 日,我公司股转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2 年股份转让业
务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立项申请。2022 年 4 月 15 日,项目组向质量控制部提交了现
场核查申请。质量控制部与内核部相关人员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7 日,对
英内物联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转让项目通过访谈、视频查看等方式予以核查。
核查的主要核查方法有:
(一)访谈。访谈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公司管理层及其主要业务或技术人员、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了解公司情况和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存在的问题;
(二)视频察看。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等;
(三)检查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相关法规、内控制度规定,检查保荐工作底稿的完备情况;(四)核查尽职调查事项的充分性。通过底稿系统复核底稿、访谈、多维度交叉复核等方式,检查项目组是否已充分履行了重要尽职调查程序;
(五)检查工作日志、中介机构协调会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备忘录等资料;
(六)审核整套申请文件。主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对申请文件齐备情况、挂牌条件实质性障碍、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经过实施上述内部控制程序,我们初步认为英内物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则规定的挂牌基本条件和要求,提请公司内核委员会审核。。
三、内核意见
我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委员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5 月 20 日对英内物联
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备案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为许春海、李惠琴、
凌云、马辉、孙素淑、杨海英、庄国春。上述内核成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
违规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担任项目组成员的情形;不存在持有拟推荐公司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挂牌推荐业务规定》等规定,内核成员经审核讨论,对英内物联股票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如下的审核意见:
“一、项目组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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