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内物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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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 17: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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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6



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杏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杏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9月2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故提名李杏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李杏明先生将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李杏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权谨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9月2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故提名李权谨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李权谨先生将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李权谨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金晨姿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9月2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

董事会董事。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金晨姿女士将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金晨姿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闪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9月2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故提名陈闪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陈闪先生将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陈闪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水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故提名周水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周水文先生将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周水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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