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38066 证券简称:瑞远新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牌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取得股份登记函的股票发行共一次,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15日,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272号文)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3.00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预计的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17,265,625.00
2 购置生产设备 2,000,000.00
3 支付新厂房工程款 3,000,000.00
公告编号:2017-020
合计 22,265,625.00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00万元需用于支付采购
生产设备(进口ASIA制管机)预付款,由于采购该进口设备的紧迫
性,而取得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登记函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遂于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4日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了采购该设备的预付款,故公司拟将股票发行方案中涉及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前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购置生产设备200万元,变更后为补充流动资金增加200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测算,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预计将累计产生营运资金缺口4,798.40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补充流动资金未超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具有合理性。
由于业务运营的需求,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履行程序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充确认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议案》,并提交 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20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此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后,认为:
由于业务运营的需求,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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