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证券代码:838066 证券简称:瑞远新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上午09点
结束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上午12点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大旺高新区北江大道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6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十一)审议《关于<补充追认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上午8: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大旺高新区北江大道2号公司前台。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明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大旺高新区北江大道2号
邮 编:526200
电 话:0758-3988295
传 真:0758-3988292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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