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证券代码:838066 证券简称:瑞远新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8月11日。
2、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1日
3、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易安华先生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出席人
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 人, 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的监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31)。
根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2017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
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2)。
2、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2、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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