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证券代码:870246 证券简称:嘉泰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自2017年6月
12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于2017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的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土
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要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
政府补助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
行,执行新准则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不存在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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