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远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瑞远新材资讯
2017-11-09 18:03: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1-09

公告编号:2017-045



证券代码:838066 证券简称:瑞远新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事项概述



(1)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瑞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瑞远”)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申请续借授信融资金额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为不超过壹年。同时就此授信合同,广东瑞远以自有资产(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2 号广东瑞远1#厂房)为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广东瑞远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支行申请借款额度为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壹年。就此借款,广东瑞远以自有资产(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2 号广东瑞远6#宿舍楼、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2 号广东瑞远 2#厂房)进行抵押担保。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瑞远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017年11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并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的 公告编号:2017-045



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44)。



二、抵押的必要性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借款,上述抵押用于向银行申请公司经营发展必要的授信和借款,是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稳定经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申请续借授信融资金额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支行申请借款额度为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授信风险可控,以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抵押。



四、备查文件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45



特此公告。



广州瑞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