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8127 证券简称:田园婆婆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田园婆婆(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涉及民事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7年3月23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 姓名或公司名称:高晓伟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 姓名或公司名称:杨淑琴(公司控股股东)、杨素青、树茂
媛
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暂无
3.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彭玉飞,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
(三)基本案情
公告编号:2017-015
根据被告杨淑琴等收到的《诉讼状》:原告高晓伟于2017年 1
月 6 日借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万元)给被告杨淑琴、杨素青、
树茂媛,借款期限15天,借款月利率10%,应于2017年1月20日
前还清借款。由于被告超出借款期限(15 天)未进行还款,原告、
被告双方就超出借款期限后的利息及违约金支付未达成一致,产生
纠纷,诉至法院裁判。
(四)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5.00万元、利息10.50万元,并支
付违约金。
2、要求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裁定或裁决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将于 2017年 5月 3
日15时00分开庭审理,目前暂无判决、裁定或裁决结果。
四、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暂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因个人债务问题涉诉,其涉诉金额 35 万元人民
币,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务仍正常开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15
本次诉讼为公司控股股东涉诉,与公司财务无关,不会对公司
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传票
(二)诉讼状
田园婆婆(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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