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慧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合众慧能资讯
2018-02-05 16: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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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5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8155 证券简称:合众慧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合众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后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合众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



日披露了《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与原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关系,改聘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担任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 8月8日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项账户,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因此,公司与山西证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6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



北京合众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7]3074号)。公司以人民币 4.48元/股的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250,000股,其中现金认购6,450,000股,共募集资金28,896,000.00元。



2017年2月2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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