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5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8155 证券简称:合众慧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合众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后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合众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
日披露了《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与原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关系,改聘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担任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 8月8日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项账户,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因此,公司与山西证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6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
北京合众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7]3074号)。公司以人民币 4.48元/股的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250,000股,其中现金认购6,450,000股,共募集资金28,896,000.00元。
2017年2月2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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