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7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8173 证券简称:佳明测控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
(三)变更原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1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
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于“其他收益”项目。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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