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谷麦光电资讯
2021-10-21 16:08:16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0-2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四期)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谷麦光电”、“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书》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辛莉莉、郭佳、王克强、李翊、俞远鹏、王睿、陈昱名,其中辛莉莉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为长江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以上 7 人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此外,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辅导机构与谷
麦光电共同制订的辅导计划,辅导主要采用组织自学、座谈讨论交流、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本期辅导内,辅导人员通过组织自学、案例分析及座谈讨论交流等方式,使相关人员了解募集资金投向、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和重要财务会计处理等问题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传达最新的审核风向变化,让接受辅导的人员了解最新的审核进展情况及相关要求。本期辅导工作按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辅导协议履行各自应尽的
义务。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机构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谷麦光电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公司的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材料。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提出整改意见,敦促公司积极整改。

2、召开中介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讨论会,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问题,敦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3、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持续跟踪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生产经营、财务规范等方面。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治理机制地有效运行。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将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和现场讲解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公司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作为拟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进一步学习中国证监会对于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理解自身所应承担的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义务。辅导人员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对于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预计不发生变化。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培训工作,督导相关人员增强法制观念、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熟悉和掌握资本市场运作的法律规则要求。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