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8
公告编号: 2017-022
证券代码:838233 证券简称:爱诺药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爱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生产经营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15万元,期限二年,由公司关联方浙江华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其自有土地房产(具体位置:湖州市三环东路999号)为该笔授信贷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浙江华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方明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中国银行湖州分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方明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 2017-022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
代表人
浙江华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湖州市三环东路999号 有限责任公司 陆方明
(二)关联关系
陆方明系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
陆方明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浙江华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系浙江华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015万元,期限二年,由浙江华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其自有土地 房产(具体位置:湖州市三环东路999号)为该笔授信贷款提供担保。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定价公允,本次交易遵守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从长远发展来看,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公告编号: 2017-022
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爱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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