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6
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9
第五章 董事会......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9
第七章 监事会......4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7
第九章 通知......4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0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5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5
第十三章 附则......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昆明普尔顿管业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设
立时,在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变更注册地址后,在昆明市西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产业片区
邮政编码:6501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93.5967】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方式的,应当指定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技术总监、首席工程师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一流产品,一流服务,先进技术,回报股东和社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塑料管道、管件、塑料检查
井、塑料化粪池、塑料蓄水池、塑料沼气池、井盖、电器电工塑料配件及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安装与销售,环保设备、管道材料、管道设备研发与销售。
市政工程施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公司系由昆明普尔顿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公司股本总数为8283.5157万股;
增加注册资本后,公司股本总数为14,293.5967万股,各股东的名称
或姓名、认购的股份数额、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编 认购的股份数
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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