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东北证券
关于北京金煤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北京金煤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公司及关联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北京金煤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煤科技“”、“公司”)未能
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不能披
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金煤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李刚存在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京 0102 执 6418 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具体信息如下:
执行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京 02 民终 1921 号
案号:(2021)京 0102 执 6418 号
执行标的:2,885,000 元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刚应支付杨松案款 288.5 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未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暂停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相关规定,公司如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金煤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李刚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京0102执6418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可能对金煤科技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通过电话沟通、现场检查等方式多次提醒金煤科技需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但金煤科技表示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主
办券商已经履行对金煤科技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金煤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李刚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京0102执6418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可能对金煤科技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东北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北证券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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