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2017-058
证券代码:838333 证券简称:同百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申请银行质押贷款和
银行抵押担保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质押资产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在 2017 年半年度内以应收账款质押向上海江苏银行闸北支行借款 9,000,000.00 元。质押物合同编号ZY153117000015和合同编号ZY153117000009,两份合同合计质押物暂作价92,562,496.15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2日。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形式向银行借款>的议案》,本议案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抵押担保资产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于 2017年 1月 10 日签订编号为 公告编号:2017-058
DY15311700000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期限为2017年1月10
日至2020年1月9日。在担保期内,公司以其座落于上海市金山区
山阳镇山通路555号(沪房地金字(2016)第018762号)的不动产
为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的债权本金、利息等所形成的债权4,68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所抵押不动产2016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25,507,280.45元。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不动产抵押担保形式向银行借款>的议案》,本议案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质押的必要性
上述质押是公司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
四、抵押担保的必要性
上述抵押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本次质押和抵押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