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3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8333 证券简称:同百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资本运作战略规划,同时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经过慎重考虑,且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12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2019年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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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19年1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同百科技,证券代码:838333)自2019年1月8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公司暂停转让恢复最晚时间为2019年4月4日。2019年1月7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2019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2019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2019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年3月19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终止挂牌申请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2019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2019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鉴于公司未能在2019年4月4日前完成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将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7月3日。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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