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8333 证券简称:同百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1月1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9年3月19日对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受理通知书》文号:ZZGP201903008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19-015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1095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3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公司将按照保护异议股东措施,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潘胜红
地址:上海金山区山通路555号
电话:021-57248868
传真:021-57248863
电子邮箱:https://1458esb.com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上海同百智能门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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