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5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8354 证券简称:融诚检测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融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告编号:2021-023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执行新租赁准则,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议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融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融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融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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