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数据:关于张丽秋、瞿启豪、瞿研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慧眼数据资讯
2022-08-19 20:28:2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8-19


公告编号:2022-032

证券代码:838473 证券简称:慧眼数据 主办券商:川财证券
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丽秋、瞿启豪、瞿研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张丽秋、瞿启豪、瞿研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1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告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张丽秋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
露负责人

瞿启豪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瞿研父亲

瞿研 董监高 董事(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短线交易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32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丽秋增持慧眼数据 43,000 股,实际
控制人瞿启豪减持慧眼数据 4,000 股。2022 年 4 月 28 日、4 月 29 日,张丽秋分
别增持慧眼数据股份 57,000 股、1,170,000 股。

张丽秋、瞿启豪分别为慧眼数据时任董事长瞿研的配偶、父亲,两者所持慧眼数据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版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版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时任董事长瞿研、时任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张丽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规。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构成短线交易由此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张丽秋、瞿研、瞿启豪已认真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并充分理解短线交易的规定。均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合规交易意识,并切实履行合规交易义务。


公告编号:2022-032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张丽秋、瞿启豪、瞿研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474 号)

江苏慧眼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