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山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山景股份资讯
2022-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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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12


关于上海山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期)

上海山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景股份”、“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山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的辅导小组由高俊、王慧远、王艳雄、刘念、周奕童、刘晓民 6 人组成,上述 6 人目前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 4 家,由高俊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职务。
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法律、会计或证券保荐承销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精神。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协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对山景股份进行辅导。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山景股份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在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与辅导对象保持沟通,采取了问题咨询、尽职调查、召开中介协调会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具体如下:国金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国浩律师、众华会计师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按照辅导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辅导期内各项工作任务,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进一步完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1、通过与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就所关注的辅导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的重点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进行讨论,对相关问题提出完善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尽快加以完善。

2、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部控制、法律、财务、核心技术等方面的资料,通过核查公司提供的书面文件,跟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3、持续且及时地向辅导对象传阅最新政策文件,分享对于相关政策的解读,强化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会同其他专业服务机构与山景股份及接受辅导人员保持了良好沟通,及时、有效地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山景股份规范运行。山景股份及接受辅导人员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辅导工作,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2022 年 3 月至 6 月期间,上海市受到新冠疫情较大范围的
影响,对山景股份上市辅导、尽职调查及核查工作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山景股份与中介机构协商后确定推迟原定申报计划。辅导工作小组相应调整辅导、尽职调查及申报的时间计划,有序推进山景股份 IPO 上市工作,同时,及时关注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了采购、销售、资金管理等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环节,并规范了会计凭证、财务和业务单据等文件,但该等环节中的相关制度及落实仍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之处。公司还需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业务和财务运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且确保相关制度在日常运营中得到全面的遵守和执行,持续完善内部控制。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预计国金证券辅导人员将保持不变。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第一,继续根据辅导计划安排,进行辅
导对象培训工作;第二,针对辅导中仍存在的问题,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研究协商,确定下一阶段的整改方案,并指导公司加以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密切跟踪检查;第三,对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公司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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