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7
证券代码:838599 证券简称:价之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深圳价之链跨
境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
【2017-003】),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股
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对原有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四(六)2、董事会席位”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董事会席位:海通开元和海通齐东有权共同提名1名董事人选,
甘情操、朱铃有义务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增加董事人数并修改章程的议案。对上述股东大会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甘情操、朱铃应当投票赞成通过甲方提名的董事人选。
修订后:
董事会席位:甲方1和甲方2有权共同提名1名董事。乙方有义
务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审议董事改选的议案。
二、对“四(六)4、乙方收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份之(1)、(2)、
(3)、(5)、(8)、(10)”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1)深圳价之链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3年内未能递交双方认可
的资本市场(包括中国A股主板市场、创业板、中小企业板,香港主
板市场,美国主板市场)上市申报材料(但3年内公司实现了双方认
可的资产重组方案情况除外);
(2)如果深圳价之链在目标上市日期之前未能成功上市或明确表示不再申报上市,或存在保荐机构认定的对深圳价之链申报上市产生实质性障碍事件。深圳价之链目标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3)若深圳价之链满足上市条件,而届时持股在 10%以上的股东不同意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导致公司最终无法上市的;
(5)深圳价之链的核心业务(即深圳价之链目前实际开展的电商服务及电商贸易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的;(8)深圳价之链或乙方实质性地违反其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或承诺;
(10)实际控制人如因婚姻、继承原因导致其所持深圳价之链的股权发生变动,从而对深圳价之链经营、管理、未来公开发行上市、资本运作或并购造成实质性障碍;
修订后:
(1)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3年内,乙方未能以书面方式向甲方
提交令甲方合法合规退出本次投资的方案,或虽然递交了相关方案但该方案未能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如果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甲方未能合法合规地成功退
出本次投资,或存在保荐机构认定的对甲方合法合规退出本次投资产生实质性障碍事件;
(3)若深圳价之链持股在 10%以上的股东不同意配合公司进行资
本市场运作,最终导致甲方无法合法合规地退出深圳价之链的;
(5)深圳价之链的核心业务(即深圳价之链目前实际开展的电商服务及电商贸易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8)乙方实质性地违反其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或承诺;
(10)实际控制人如因婚姻、继承原因导致其所持深圳价之链的股权发生变动,从而对深圳价之链经营、管理、未来资本运作或并购造成实质性障碍;
三、对“四(六)5、优先认购权和优先购买权”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且在公司上市之前,乙方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在同等价格及条件下甲方及其他现有股东享有同等优先认购权;公司进行后续直接融资(指发行股份或其他权益性证券,下同)的,在不违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及其他现有股东在同等价格及条件下享有优先认购权。实际控制人甘情操、朱铃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公司拟进行后续直接融资的,实际控制人甘情操、朱铃应当提前至少15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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