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8661 证券简称:祥龙电气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重庆祥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 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公告编号:2022-016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应充分考虑股
东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
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
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止
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
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
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
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
股东主动 、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按照法律
转让。 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转让。公司被收购
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
全面要约收购。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三、备查文件
《重庆祥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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