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5
公告编号:2023-134
证券代码:838693 证券简称:佳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兆海、王春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浙江佳鹏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云波 孙晓鸣
202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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