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838719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公积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京会兴审字第 58000014 号,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1,411,443.88 元,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0,819,883.99元、资本公积26,922,210.81元。公司拟以 2016年12月 31 日的总股本 38,000,00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分派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派送未分配利润7,600,000元,分配后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13,219,883.99元转入下一年度。1/3
公告编号:2017-017
同时,公司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共计转增资本公积 19,000,000元,分配后母公司尚余资本公积
7,922,210.81元。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8,000,000股,分红后总
股本增至57,000,000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计算果为准。上述权益分配所涉及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以上议案需提请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
的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完成。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4月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此议案得到与会董事一致通
过,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仍需提交 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任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3
公告编号:2017-017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3/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