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7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8719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7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董事长李卫超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2016年权益分派实施后,原《公司章程》第五条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0万元。
更改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00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为:
公告编号:2017-029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
更改为: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
原《公司章程》第十七条为: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更改为: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7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李卫超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通达
锐科技有限公司,出租自己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桃源居桃源大厦B
座209室的一套房产,租赁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6
月1日,租金15,000.00元/月。具体详见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公告编号:2017-029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董事李卫超,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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