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38719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李卫超。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10点
结束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12点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44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焦作市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9号楼四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进行登记;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由该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点
(三)登记地点
公告编号:2017-044
焦作市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9号楼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美玲
联系电话:0391-7179001
传真:0391-7179003
邮政编码:45435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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