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38719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公告编号:2017-039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生产活动以及财务报表项目与金额均不构成影响。
公告编号:2017-039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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