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节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兆驰节能资讯
2019-02-26 17: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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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26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4日16: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顾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顾乡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提名顾伟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
顾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2019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额度进行了预计。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三)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由控股股东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份”)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四)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且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投资期限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五)审议《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为了规范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9-01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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