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8754 证券简称:新图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新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
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
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公告编号:2023-010
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
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3-010
六、备查文件目录
《郑州新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郑州新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郑州新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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