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838900 证券简称:伟力低碳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设置会议现场,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表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00 伟力低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及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慎重考虑拟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因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项;
(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批准、签署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
(3)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其他事项。
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深圳市天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璇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耀纪、深圳中兴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议案(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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