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2
证券代码:838921 证券简称:卓航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浙江卓航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制度》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联交易制度》(公告编号2017-036)。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修订浙江卓航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制度》的修订内容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
第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值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 除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外,公司其他关联交易由公
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本制度第二条第(十一)项至第
(十四)项所列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一) 对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
面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
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依据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
第十四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
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超出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 5%以上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其他超出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本制度第二条第(十一)项至第
(十四)项所列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一) 对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
面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适用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交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适用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交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同时删除原《关联交易制度》的第二十八条。
除上述内容外,《关联交易制度》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浙江卓航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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