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7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8921 证券简称:卓航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浙江卓航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嘉兴卓航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物产中大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保理”)签订《国内商业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公司拟向物产保理申请不超过450万元(大写:肆佰伍拾万元整)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额度,保理融资期限为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兴卓航海运有限公司开展应收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合同相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物产中大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35
负责人:唐雄伟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1栋
1509-134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嘉兴卓航海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1、 保理方式:公开型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2、 保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万
3、 保理期限:12个月
四、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卓航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国内商业保理合同》
浙江卓航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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