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8923 证券简称:瑞捷光电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
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
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
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黄威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
拟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6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声明与
提示、公司概况、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重要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
会组织编写了《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内
容见《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总经理根据2016年的工作及经营状况编写了《2016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提请本次董事会予以审议。内容详见《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6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7)1014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据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参照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公司2017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分析研究,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为:(1)、收入目标:2017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较2016年增长10%-25%。(2)、利润目标:2017年计划实现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10%-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包含截至 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7)1014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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