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4
证券代码:838923 证券简称:瑞捷光电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交易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情况介绍
(1)深圳市尼日科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尼日科”)系公司重要客户,自2017年6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2017年6月,公司向深圳尼日科销售产品累计发生交易金额共计324,138.24元。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与深圳尼日科继续发生销售业务往来,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因客观原因,公司与TCL通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力电子”)于2017年发生分摊电费共计911,981.80元。
因公司疏忽,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深圳尼日科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其与公司在以前年度均存在销售业务往来,深圳尼日科自2017年6月成为公司关联方系公司出于发展战略需要成立控股子公司惠州尼日科的原因而导致。因此,公司与深圳尼日科将继续保持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通力电子同属一个厂区,因客观原因,公司与通力电子于2017年发生分摊电费共计911,981.80元,通力电子于2017年4月份搬离后不再产生电费分摊情形,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拟采取措施
公司已将上述未能及时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交2017年8月1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了补充审议及披露,并提请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行补充审议决策程序。
四、后续规范措施
今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颁发的相关制度、细则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错误再发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
特此公告!
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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