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4
证券代码:838923 证券简称:瑞捷光电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黄威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已
经编制完成。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声明与提示、公司
概况、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3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深圳市尼日科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深圳市尼日科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仅系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全体董事无任何关联关系,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深圳市通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租赁深圳市通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商务车辆用于开展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表决结果:董事黄威、常增勤、朱亚军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因本次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TCL通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客观原因,公司与TCL通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于2017年发生分摊电费共计911,981.80元,该事项发生时未及时履
行审议程序,现进行补充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7-030)。
表决结果:董事黄威、常增勤、朱亚军与本议案具有关联关系,因本次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以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及监管要求。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7-03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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