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8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8923 证券简称:瑞捷光电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
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聘请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亚太”)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专业报告。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
二、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企业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02日
合伙期限:2013年09月02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公告编号:2018-007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
(三)《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广东瑞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