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8
公告编号:2021-111
证券代码:838997 证券简称:恒驱电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及张建文等 9 名股东与深圳市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裕展”)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为便于顺利完成股份交割,同时,根据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调整资本市场参与战略,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与终止挂牌相关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
公告编号:2021-111
票的股东。
3、在回购限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书面要求回购义务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
4、未损害公司利益。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前三大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 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回购价格
收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参考,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数量
以异议股东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异议股东要求回购的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未能在要求回购的有效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署股票回购协议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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