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8
公告编号:2021-114
证券代码:838997 证券简称:恒驱电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94342947L
承诺主体名称 张建文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承诺履行期限
发布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其他 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
承诺结束日期 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或异议股东以法律有效方式确认放
弃回购。
公告编号:2021-114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张建文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承诺内容: 张建文承诺于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对回购对象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 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限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书面要求回购义务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
4、未损害公司利益。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前三大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 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回购价格
收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参考,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数量
以异议股东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四)异议股东要求回购的有效期:
公告编号:2021-114
自公司本次终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