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润际新材资讯
2022-03-29 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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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1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润际新材”)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按照《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共开展了两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

下:



1、安排润际新材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协助并督促润际新材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润际新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代表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润际新材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减资、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协助并督促润际新材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协助并督促规范润际新材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6、协助并督促润际新材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7、协助并督促润际新材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8、协助并督促润际新材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9、对润际新材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润际新材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准备工作。

(二)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配合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辅导对象就上市相关法律、财务问题进行专项辅导和现场指导。本辅导期内,锦天城和天健会计师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使得各项辅导工作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长江保荐辅导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润际新材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对于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润际新材在长江保荐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帮助下进行了积极的规范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问题及规范情况



鉴于润际新材自改制为股份公司至今,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

了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在执行过程中仍有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的空间,长江保荐、锦天城及天健会计师经过与其管理层讨论、沟通,帮助发行人完善了以公司治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为核心内容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协助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其内控制度成为有机整体,更为有效地深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保障发行人持续健康运行。目前,润际新材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

(二)规范运作问题及规范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外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曾存在四次股东大会、四次董事会关联股东未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回避的程序瑕疵,但不影响相关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效力。针对上述问题,长江保荐协同其他机构对润际新材及相关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督促润际新材及相关人员关注并学习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了解知悉公众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更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则。

(三)劳务派遣用工问题及规范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重庆市江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约定由重庆市江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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