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2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9059 证券简称:蓝天电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无锡蓝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蓝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共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承诺回购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将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原则上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回购,或联系其他第三方收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公告编号:2018-031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及购股证明,并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等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以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三个月内(以下简称“回购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股东,则视为该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
公告编号:2018-031
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312国道旁张镇段
联系人:张佳
电话:0510-83319606
传真:0510-83315517
特此公告。
无锡蓝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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