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海辰科技资讯
2020-04-23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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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9116 证券简称:海辰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向先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
讼解决。”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1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 年召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
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 结之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第三十五条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额1/3时; 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

出书面要求之日计算。 东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计算。

二、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提

供担保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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