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3
关于广东思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广东思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思柏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思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申港证券已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
送了上报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获得受理。申港证券现按照
辅导计划完成了对思柏科技的第一期辅导工作,并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申港证券本期参加辅导工作的辅导小组人员为:潘杨阳、欧俊、林先锋、李航宇、刘奕宏、罗杰文、李晗姝、林宇宁;其中,潘杨阳为辅导小组组长,潘杨阳、欧俊、林先锋为保荐代表人。上述辅导人员均为申港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且该等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辅导期内申港证券辅导人员新增林宇宁一人。
林宇宁个人简介:
林宇宁毕业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获得金融预测与投资专业硕士学位,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登记编号为:S1660122030017)。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申港证券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工作安排对思柏科技开展辅导工作,主要包括:
(1)向公司提供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审核动态等学习资料,并组织辅导对象进行自学;
(2)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3)与公司关键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
(4)作为主办券商,在本辅导期内协助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把关。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辅导小组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编制了辅导培训资料,并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自学的方式,向辅导对象进行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相关要求的培训,帮助辅导对象了解并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收集并核查辅导对象公司银行流水,对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3、辅导机构作为主办券商,协助辅导对象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报送了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收到《受理通
知书》。辅导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继续协助辅导对象完成本次定向发行后续文件报送以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4、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公司持续优化与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公司按照上市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并给予专业支持。在遇到重大问题时,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主动与辅导机构探讨解决方法,对辅导机构提出的有关规范运作建议和整改方案十分重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予以落实。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主要问题
通过辅导,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治理规则,建立并执行了较为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但根据全面注册制实行后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公司仍需进一步更新并完善相关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解决方案
辅导机构与证券服务机构已经对相关情况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督促公司进行整改与完善。公司目前正积极根据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设。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预计辅导人员不会发生变动。
在辅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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