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6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9230 证券简称:古琳达姬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古琳达姬(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 年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用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与公司服务合同到期,鉴于致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续聘其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将该事项事先通知了致同,致同对此表示无异议。
致同在多年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始终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部控制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致同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公告编号:2019-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事务所简介:
大华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挂牌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四、备查文件
古琳达姬(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古琳达姬(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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