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3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39469 证券简称:建业能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3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
投资金基适用股息红利差别个人所得税(财税【2015】101号文);
QFII实际每10股派4.50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
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
公告编号:2017-020
2017年5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9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转
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48号 联系人:苗建勤
电话:0990-6852331 13519908322传真:0990-6852933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0
(本页无正文)
克拉玛依市建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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