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8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9488 证券简称:佳乐宝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佳乐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10点-12点。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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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佳乐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或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同时关联方瑞利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5日8:30-9:3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454号悦泰湾里21楼公司会
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任飞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454号悦泰湾里2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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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11-62625775
联系传真:0411-82789107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佳乐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佳乐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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