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3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39488 证券简称:佳乐宝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佳乐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佳乐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和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同时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0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刚先生于2019年02月13日签署了《佳乐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07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公司经审计2017年度报告中每股净资产金额,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收购义务。异议股东可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任飞
联系电话:0411-62625775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454号悦泰湾里21楼会议室
传真:0411-82789107
邮箱:https://1458esb.com
佳乐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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