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39644 证券简称:七星电气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火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半年度报告。现提请监事会审议《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44)。
公告编号:2017-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
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7-043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
起实施。公司对2017年1月1日之前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
整,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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