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8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9644 证券简称:七星电气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曾剑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编制了《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18-021
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诉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
的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真实的反应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有关规定,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18-021
(www.neeq.com.cn)发布的《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诉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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