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8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9644 证券简称:七星电气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股转系统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春玲、林荣华针对就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承诺由黄春玲、林荣华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股东。
2、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
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股东取得该部份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与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公告编号:2019-021
三、回购有效期
收购有效期为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函之日起 60 日内。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份股份的交易流水、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承诺人有权不再履行该承诺(承诺人自愿继续履行的除外)。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后 10 个转让日内,向股转系统提交股票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于股转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四、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丹丹
电话:0595-28106957
邮寄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工业园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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